咨询服务电话:

18766262711

蒙古进口乳品新公告,新解读火热出炉

点击次数:521   更新时间:2022-03-31      来源:海汇达报关行

乳品进口国家,又添一个新成员,自2022年3月6日起,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蒙古国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关于新增国家进口有哪些检疫要求呢?今天就来说一说。

首先,蒙古输华乳品的范围,首先原产蒙古国,然后经过加热处理的奶牛乳,山羊乳,绵羊乳为原料加工的乳及如产品,包含乳品,干酪,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牛初乳粉等。

其次要求生产加工企业应该经过蒙古国官方批准或者注册,并获得海关总署册的企业名单中才可进口。需要每批随附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

关于原料乳的奶畜要求:

1. 采集生乳前一个月,保证养殖场物口蹄疫及相关疑似病例。也无发现炭疽症状。

2. 养殖场没有牛结核,副结核,牛瘟,裂谷热,小反刍兽疫,羊天花,传染性牛胸膜肺炎等疾病

3. 养殖场需要收到蒙古国的技术监督总局监管,而且要严格按照卫生法规定检疫。

输华产品的包装和运输要求:

1. 包装符合中国标准的全新材料,外包装需要标明生产厂注册编号,内包装也要符合相关中国法律规定和标准。

2. 标签需要注明,原产国,品名,企业注册号,铲铲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净含量,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号。

以上货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进口货物涉及环节众多,单证和流程繁琐,为节约时间和节省费用,请务必了解注意事项,避免产生不必要损失,海汇达报关行专业为您提供全套清关物流解决方案,欢迎来电咨询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