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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禽肉很简单,只要准备工作都完成

点击次数:478   更新时间:2022-07-25      来源:海汇达报关行

常常听见一个词,叫做无肉不欢。不管是传说中的天下第一鸡,德州扒鸡,还是卤煮烧肉,只要好吃的都喜欢,那各位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出口禽肉,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吗?

一、从原料到养殖,以及后期的加工,都需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因此,屠宰、加工禽肉产品的企业应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活禽养殖场需办理养殖场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采购获得备案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方能出口。

二、确认拟出口国家(地区)是否有准入要求。

很多国家(地区)对允许进口的禽肉及其品种需经官方政府批准,如允许出口欧盟的热加工禽肉仅限于山东省,且提供原料的生产企业需要获得注册资格。由于不是所有的国家(地区)都有准入要求,出口商在出口前需通过客户问询、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所在地海关业务咨询等方式确认相关要求。

三、申请境外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手续;

2.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3.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4.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诚信自律、规范经营,且信用状况为非海关失信企业;

5.一年内未因企业自身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

以上货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进口货物涉及环节众多,单证和流程繁琐,为节约时间和节省费用,请务必了解注意事项,避免产生不必要损失,海汇达报关行专业为您提供全套清关物流解决方案,欢迎来电咨询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