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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最快了解出口日本花卉检疫要求

点击次数:416   更新时间:2022-10-17      来源:海汇达报关行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浪漫的国家,古往今来,文学诗坛留下了无数首脍炙人口关于花卉的诗词。

而到了现在,花卉的出口也变成一个经常的事情。不过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花卉属于植物产品,出口要求比较繁复,以日本为例,我们需要注意这些地方。

一、日本实施的植物检疫要求

日本制定了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禁止进境的植物名录、需在出口国种植地进行检验的植物名录、需在出口国实施特定植物检疫措施的植物名录、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等5个名录,且经常更新。

禁止进境名录为例

①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根据实际情况,日本几乎每年都对此名录进行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2022年3月,共包括1023种(属)检疫性有害生物,其中100多种有害生物已经在中国有发生,包括新增加的番茄斑驳花叶病毒(Tomato mottle mosaic virus)。按照《日本植物保护法》的规定,检疫性有害生物禁止进入日本。

②禁止进境的植物名录

该名录列出的来自某些地区的植物或植物产品易携带某种风险极高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但由于缺少有效的处理措施而禁止进入日本。该名录涉及的中国植物包括:易携带瓜实蝇(Bactrocera cucurbitae)的葫芦科(Cucurbitaceae)植物的活根、叶子和新鲜果实禁止进入日本;易携带甘薯蚁象(Cylas formicarius)的打碗花属(Calystegia sp.)、番薯属植物(Ipomoea sp.)、牵牛属(Pharbitis sp.)的活藤、叶、块状根、地下茎部分,木薯根和地下部分禁止进入日本;易携带苹果蠹蛾(Cydia pomonlla)的苹果果实、杏果实等禁止进入日本等。

二、出口种苗花卉企业资质要求

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分为2种,

1.是种植基地注册登记,

2.是加工包装厂及储存库注册登记。相关注册登记要求主要涉及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有害生物监测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出境种苗花卉的注册登记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互联网+海关”页面进行网上办理。企业在申请时需提交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种植基地及加工包装厂示意图、检测实验室平面图以及主要生产加工区域、除害处理设施的照片,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督员及企业实验室检测人员培训证明及相应资质、资格证件等三类材料。海关在受理申请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三、海关对出口种苗花卉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海关对于出口种苗花卉的检疫依据包括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和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规定、双边检疫协定、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三个方面。检疫内容主要涉及是否货证相符、是否进行产品标示、是否按照输入国要求实施处理以及确定没有携带输入国管制有害生物等。种苗花卉经检疫合格或者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准予出境;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不准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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