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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龙口粉丝,要申请备案的呦!

点击次数:50   更新时间:2024-08-05      来源:本站

龙口粉丝,山东省烟台市特产,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

其历史悠久,自明末清初,招远人创造了绿豆做粉丝的新技艺。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优势,招远粉丝以“丝条均匀、质地柔韧、光洁透明”而闻名远近。1860年,招远粉丝开始集散于龙口港装船外运,为与烟台其他地区的粉丝区别开来,包装物上标以“龙口粉丝”、“招远基本地”字样,始称“龙口粉丝”。

关于这类食品出口,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署令〔2021〕249号)规定,出口粉丝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

粉丝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粉丝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备案程序和要求由海关总署指定。

二、粉丝出口企业备案申请办理流程

(一)申请备案

1)申请人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备案。

(二)受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粉丝生产企业。

2)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粉丝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转,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出口通关流程

(一)申报

出口粉丝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定,向产地或者组货地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

(二)检验检疫及合格评定

产地或者组货地海关受理食品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后,依法对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口食品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

出口粉丝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的,由海关出具证书,准予出口。进口国家(地区)对证书形式和内容要求有变化的,经海关总署同意可以对证书形式和内容进行变更。

出口的粉丝产品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关出口食品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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