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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是用一种或几种食用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也可称为饮品,如碳酸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等。
关于现在饮料修订的新标准
1.理化指标
金属罐装果蔬汁类及其饮料锌、铜、铁总和小于等于20 毫克/升。
添加了杏仁或杏仁制品的饮料氰化物(以HCN计)小于等于0.05毫克/升。
添加大豆或含大豆蛋白的制品的饮料脲酶试验结果为阴性。
2.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量限量要符合GB 2762的规定,如含乳饮料铅限量小于等于0.05毫克/千克、固体饮料铅限量小于等于1.0 毫克/千克等。
3.微生物限量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饮料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其他产品的致病菌(沙门氏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饮料的规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要符合GB 7101—2022表3的要求。
重点提醒: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了需氧和兼性厌氧菌种的活菌(未杀菌)型饮料,酵母不适用于固体饮料。
4.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5.中文标签要求
进口饮料应有符合中国法规标准要求的中文标签,中⽂标签应明确标⽰:⻝品名称,配料表,进⼝商/经销商/代理商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式,净含量,⽣产⽇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国或原产地名称,营养成分表等。
重点提醒:
添加菌种的产品标签应标明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
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杀菌)型产品标签上标识乳酸菌含量。
需冷藏或冷冻贮存和运输的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贮存和运输条件。
以上货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进口货物涉及环节众多,单证和流程繁琐,为节约时间和节省费用,请务必了解注意事项,避免产生不必要损失,海汇达报关行专业为您提供全套清关物流解决方案,欢迎来电咨询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