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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新公告,柬埔寨水产品进口不再艰难

点击次数:341   更新时间:2022-06-02      来源:海汇达报关行

柬埔寨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国内林业、渔业、果木资源丰富。而且拥有东南亚最大的天然淡水鱼场-洞里萨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地方。

据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5号(关于进口柬埔寨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在2022年5月30号正式发布。根据我国的法律要求,从 这个公告发布开始,符合相关要求的柬埔寨养殖水产品就可以进口了。

关于柬埔寨可进口的养殖水产品包含范围:

一、养殖水产品的定义,有专门名单。

养殖水产品,是指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二、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独立冷库)和养殖场,应获柬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方和柬方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

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柬方向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生产企业申请在华注册的产品种类应在“二、进口产品范围”内。

三、包装和标识要求

输华养殖水产品应有单独的内包装。内外包装应是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养殖)、生产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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